作者:董月青
在医学欠发达的近现代,严重颅脑创伤患者的死亡率高达60%~70%。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使严重颅脑创伤患者得到了更多的存活机会,死亡率速度下降。但是长期昏迷或植物状态(VS)的病人开始不断增加,这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经济和伦理问题问题。美国女植物人特莉·夏沃的“生死权”一案就曾引起世界范围的关注,谁有权利决定植物人的生或死呢?
美国植物人夏沃被执行安乐死:特莉·夏沃在1990年心脏病病发时脑部严重受损,她的丈夫1998年请求拔掉她的进食管,她的父母则对此持异议。在法庭进行干预后,她的进食管于3月18日被拔除,她在进食管拔除后的第十三天死亡,终年44岁。
英国《每日邮报》报道,一名车祸后成为植物人的比利时男子乌邦在“昏迷”23年后,通过特殊设备告诉世人,被别人认为是植物人的23年间,他的意识一直清醒,只不过因瘫痪而无法作出肢体或语言反应。比利时列日大学研究员使用先进技术为乌邦展开脑部检测,结果显示他的大脑活动几乎完全正常。通过脑机接口技术患者能够与外界进行正常的交流。“我想要尖叫,但却发不出声音来……一直以来,我都梦想能过上好日子……挫败感不足以形容我的感受,”现年46岁的乌邦用键盘表达道,“我永远不会忘记医生判断我被误诊的那一天,它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想要读书,与朋友们通过电脑交流。”乌邦的例子证明,被诊断为植物人的患者往往并非全然昏迷,存在误诊的可能性。而且误诊的几率非常高达到17-40%。
近几年随着神经电生理和影像的发展,使得我们诊断植物状态的准确率更高,而且通过脑机接口技术使得一些不能说话和运动的患者能够通过辅助设备与外界进行沟通。我相信随着科技的发展,一些原被认为是“植物人”的患者可以通过脑机接口技术与外界进行沟通,患者将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生死,这涉及到病人的生存权和医学伦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