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直性脊柱炎发病年龄多在10-40岁,以20-30岁为高峰。16岁以前发病称为幼年型强直性脊柱炎,45岁以后发病称为晚期性强直性脊柱炎,临床表现常不典型。一般普遍认为强直性脊柱炎到35岁时病变发展会变得比较缓和,一般到四十多岁后就不会有大的发展了。那么,这种说法究竟是否正确?
强直发病有年龄越小、越严重的趋势,其发病严重程度跟个人体质、免疫状况等都有很大关联。有些患者一直处于发病缓慢期,随着年龄增加,病情也在不断加重。
绝大多数强直患者年龄比较低,病情却比较严重。疼痛加剧是患者每次急性发作的典型症状,这时骨关节会出现严重损伤,关节、脊柱融合速度加快。
强直性脊柱炎患者“疼痛”是关节出现损伤、融合的外在表现,患者要科学的对待“疼够了、年龄大了就好了”的说法。通常疼够了,也就意味着骨关节彻底融合了,致残状况也就发生了。
大部分强直患者到了40岁以后病情发展主要分两种情况:
1、一部分患者诊治及时,病情控制后没有发生外观可见的脊柱变形,功能状态维持良好,与正常人没有两样,可以说疾病不再进展,但是给这些患者做检查却会发现,骶髂关节出现了融合,胸腰椎出现韧带钙化,说明病情仍然在发展。如果停止了有效治疗,有些病人仍然会出现脊柱变形等情况。
2、误诊或漏诊等导致没有得到及时诊治,重症患者往往在3~5年内出现脊柱强直和髋关节受累,生活自理困难,如果40岁以后仍不治疗,病情还会发展,这时部分患者疼痛会减轻,但这时病情可能已经发展至脊柱和受累的外周关节变形。
强直性脊柱炎的病程演变差异很大,部分患者病情在四五十岁以后会逐渐变缓和。但病情变缓和,并不是不发展!强直患者不能以年龄或是否出现疼痛为治疗标准,而应该以病变关节与脊柱的活动范围作为疗效判断的主要指标,因为患者在腰背部不痛或轻度疼痛时,病变仍在发展,只是病征不明显而已。
强直性脊柱炎患者如果因为年龄较大,腰背部不痛或疼痛减轻而忽视治疗、延误治疗则很容易导致脊柱僵直,错过此治疗时机,最终会使得病情进展至不可逆转的地步。所以患者一定要重视病情,定期接受专业检查和治疗,科学阻断病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