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招生专业目录)》的申请条件。
2.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TOEFL≥90分(IBT);
②新GRE≥305分;
③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
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
⑥IELTS(A类)≥6.0;
⑦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7年内有效(2015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其余英语成绩5年内有效(2017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无上述英语成绩者可以参加在我校报名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2023年3月考试,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持此项英语成绩的考生只可申请参加我校2023年补充批次的招生考核。
请考生注意:此项考试必须在我校参加报名。在外校报名考试获得的成绩将不予认可。
3.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各项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须由培养单位提供在读证明),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入学报到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原则上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2)临床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或学术学位型应届硕士研究生,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原则上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二、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按照学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考生将以下申请材料按统一格式提交至学院指定邮箱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学院:
★电子版材料(pdf格式)包括:
⑴《报名登记表》(网报后打印签字的原件扫描件);
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在读证明原件扫描件(统一格式,能够体现学术学位/专业学位,须由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入学报到时需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位认证报告原件进行复审;
⑷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硕士生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届生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在读证明原件扫描件。入学报到时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进行复审;
⑸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⑹符合报考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原件扫描件;
⑺《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扫描件;
⑻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⑼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专利、科技成果奖等)及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综合水平的证明材料;
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⑾个人简历和自荐信。
上述共11个pdf文件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中并生成压缩包(.zip格式),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学位类型+报考专业”,于2022年11月18日前发送至学院接收邮箱sbnkkjb@163.com。
★纸质版材料(A4纸)包括:
⑴《报名登记表》(网报后打印签字的原件一份);
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⑶《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一份;
⑷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原件(按统一格式,由专家亲自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名);
⑸个人简历和自荐信一份。
上述材料纸质版于2022年11月18日前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香山一棵松路50号三博脑科医院科教部,邮编100093,胡老师收。
★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做出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处理,并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资格。
三、资格审查办法
申请者于11月18日前报送材料,逾期报送、材料不完整者视为放弃我院申请考核名额。学院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审核通过者入围综合考核的笔试环节,入围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身体健康,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在校学习课程成绩、班级排名等,外语水平考试成绩。
3.学术成果:如在读本科和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水平(期刊级别与影响因子)、获得课题项目级别以及专利等在其中排名位置等。
4.综合素质: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得奖励与处罚情况、参加学术活动情况等。
四、综合考核办法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对专业学位的考生加强临床技能考核。同时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一)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线上考核,闭卷
内容:①专业基本知识: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②专业外语: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词汇、阅读、写作和翻译水平;③专业应用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病例分析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线上答辩考核
内容:专业知识水平与应用能力,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200分,合格线:12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合格者按成绩排名以1:3-1:5比例择优入围面试。面试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从前到后择优录取。
五、拟录取
1.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保障机制
1.本学院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2.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七、咨询方式
电话:010-62856913(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邮箱:sbnkkjb@163.com
八、监督电话
学院:010-62856725 学校:010-83911095
首都医科大学第十一临床医学院
2022年10月31日